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買回公司股份
股票代號:4414
公司名稱:如興
發言時間:2020-09-22 18:29:2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9/22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982,360,03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9/09/23~109/11/22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0.00~13.5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22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9/04/22 ~ 109/05/13 、預定買回股數(股):69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3477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50.00
(2)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7/07/26 ~ 107/09/20 、預定買回股數(股):200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20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3)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7/06/04 ~ 107/07/09 、預定買回股數(股):300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29701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99.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基於資金有效運用及維護股東權益並兼顧市
場機制,本公司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
採行分批買回策略,故未執行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 由:擬實施買回本公司股份案,提請 討論。
說 明:
一、擬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三項規定,買回本公司已發行股份,內容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135,000,000元。
(以每股13.5元買進10,000,000股計算)
4.預計買回之期間與數量:109年9月23日起至109年11月22日止;
預計買回10,000,000股。
5.買回之區間價格:新台幣10元至13.5元整,股價若跌破買回之區間價格下限10元,
仍可繼續買回股份,承銷商價格意見書請參閱附件四。
6.買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7.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0股。
8.申報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86,865,000股。
9.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10,035,000股。
二、本次買回股份僅占本公司實收資本額1.22%,不足以影響本公司財務狀況及資本之維
持,「本公司董事會聲明書」,請參閱附件五。
三、本制度之實施悉依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四、本案業經審計委員會決議通過。
五、提請 討論。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民國109年9月22日第十六屆第三次董事會
三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
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10,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22%,且買回股份
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109年第二季合併流動資產1.08%,
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之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
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9人同意
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評估意見(摘錄自承銷商評估意見書):
如興股份有限公司依其訂定買回價格區間執行買回股份,主要係造成現金流
出,截至民國109年6月30日止,該公司合併帳上現金餘額652,687,974元,
足以支應該項支出,由上表可知,本次買回後對該公司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
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之影響有限,尚不致對該公司之
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
綜上評估,如興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具合法性
,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在合理範圍內,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9/22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982,360,03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9/09/23~109/11/22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0.00~13.5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22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9/04/22 ~ 109/05/13 、預定買回股數(股):69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3477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50.00
(2)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7/07/26 ~ 107/09/20 、預定買回股數(股):200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20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3)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7/06/04 ~ 107/07/09 、預定買回股數(股):300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29701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99.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基於資金有效運用及維護股東權益並兼顧市
場機制,本公司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
採行分批買回策略,故未執行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 由:擬實施買回本公司股份案,提請 討論。
說 明:
一、擬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三項規定,買回本公司已發行股份,內容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135,000,000元。
(以每股13.5元買進10,000,000股計算)
4.預計買回之期間與數量:109年9月23日起至109年11月22日止;
預計買回10,000,000股。
5.買回之區間價格:新台幣10元至13.5元整,股價若跌破買回之區間價格下限10元,
仍可繼續買回股份,承銷商價格意見書請參閱附件四。
6.買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7.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0股。
8.申報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86,865,000股。
9.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10,035,000股。
二、本次買回股份僅占本公司實收資本額1.22%,不足以影響本公司財務狀況及資本之維
持,「本公司董事會聲明書」,請參閱附件五。
三、本制度之實施悉依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四、本案業經審計委員會決議通過。
五、提請 討論。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民國109年9月22日第十六屆第三次董事會
三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
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10,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22%,且買回股份
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109年第二季合併流動資產1.08%,
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之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
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9人同意
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評估意見(摘錄自承銷商評估意見書):
如興股份有限公司依其訂定買回價格區間執行買回股份,主要係造成現金流
出,截至民國109年6月30日止,該公司合併帳上現金餘額652,687,974元,
足以支應該項支出,由上表可知,本次買回後對該公司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
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之影響有限,尚不致對該公司之
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
綜上評估,如興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具合法性
,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在合理範圍內,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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