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一○八年度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股票代號:6259
公司名稱:百徽
發言時間:2019-03-28 19:15:3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8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主管機關及證交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之各項特定人中選定之,截至目前為止,
本公司尚未洽定任何應募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
不超過57,700,000股,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授權董事會於一年內分次發行,
預計次數不高於5次。
5.得私募額度:以不超過57,700,000股為限,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公司私募普通股價格,依據金管 證字第0990046878號令,私募普通股之參考價格係依
定價日前一、三或 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與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 盤價簡單算術
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 價,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
定之,私募訂價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實際定價應經股東會決議後,始得由董事會
依股東會決議之訂價方式進行訂價。
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係參考主管機關法令規定、本公司目前營運狀況、未來展望及最近
股價,由於本公司帳面仍有累積虧損,每股淨值低於面額,本次辦理私募普通股另參考
本公司股票近期於交易市場之每股市價,但因本公司目前為全額交割股,市場上流通性
不佳,為求穩健合理,按前述定價方法私募訂價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此訂價雖將
低於股票面額發行,但綜合考量應尚屬合理。
對股東權益的影響:因私募普通股的實際發行價格與股票面額之差額,將造成累積虧損
增加,惟因本公司私募有價證券所籌資金用途為擴大營運規模,引進策略合作夥伴,
投資或併購新事業發展,確保公司長遠營運,及為充實本公司營運資金、償還借款節省
利息支出,改善財務結構,以降低公司之財務經營風險等效益,對股東權益有正面
助益,故對股東權益應不致產生重大影響,如因前述事由致公司增加累積虧損時,未來
將視公司營運及市場狀況,以盈餘、或減資方式彌補虧損。前開方式係採公司穩健
經營及財務結構安全性考量方式,未採其他負債性質之籌資方式,並已參酌主管機關
法令規定,尚不致影響股東權益,故此定價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擴大營運規模,引進策略合作夥伴,投資或併購新事業發展,確保公司長遠營運,
及為充實本公司營運資金、償還借款節省利息支出,改善財務結構,以降低公司
之財務經營風險,並衡量目前資本市場狀況及籌集資金之時效性等因素,故依證交法
之規定辦理私募,確有其必要性。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衡量目前資本市場狀況及籌集資金之時效性等因素,私募方式具有籌資迅速簡便的
時效性及有限制轉讓之規定,較可確保策略聯盟之長期合作關係,且本公司目前
確有挹注資金之需求,惟如透過公開發行有價證券之方式籌資,恐不易於短期間內
順利取得所需資金,為避免影響公司正常運作,故擬依證交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
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惟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發行之之普通股於交付日三年內原則上不得自由
轉讓,本公司於交付日滿三年後,擬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本私募發行之普通股
公開發行及掛牌上市(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之發行條件、計劃項目、資金運用
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客觀
環境變更而有所修正時,於股東會決議之範圍內擬請授權董事會依規定辦理。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8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主管機關及證交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之各項特定人中選定之,截至目前為止,
本公司尚未洽定任何應募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
不超過57,700,000股,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授權董事會於一年內分次發行,
預計次數不高於5次。
5.得私募額度:以不超過57,700,000股為限,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公司私募普通股價格,依據金管 證字第0990046878號令,私募普通股之參考價格係依
定價日前一、三或 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與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 盤價簡單算術
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 價,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
定之,私募訂價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實際定價應經股東會決議後,始得由董事會
依股東會決議之訂價方式進行訂價。
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係參考主管機關法令規定、本公司目前營運狀況、未來展望及最近
股價,由於本公司帳面仍有累積虧損,每股淨值低於面額,本次辦理私募普通股另參考
本公司股票近期於交易市場之每股市價,但因本公司目前為全額交割股,市場上流通性
不佳,為求穩健合理,按前述定價方法私募訂價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此訂價雖將
低於股票面額發行,但綜合考量應尚屬合理。
對股東權益的影響:因私募普通股的實際發行價格與股票面額之差額,將造成累積虧損
增加,惟因本公司私募有價證券所籌資金用途為擴大營運規模,引進策略合作夥伴,
投資或併購新事業發展,確保公司長遠營運,及為充實本公司營運資金、償還借款節省
利息支出,改善財務結構,以降低公司之財務經營風險等效益,對股東權益有正面
助益,故對股東權益應不致產生重大影響,如因前述事由致公司增加累積虧損時,未來
將視公司營運及市場狀況,以盈餘、或減資方式彌補虧損。前開方式係採公司穩健
經營及財務結構安全性考量方式,未採其他負債性質之籌資方式,並已參酌主管機關
法令規定,尚不致影響股東權益,故此定價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擴大營運規模,引進策略合作夥伴,投資或併購新事業發展,確保公司長遠營運,
及為充實本公司營運資金、償還借款節省利息支出,改善財務結構,以降低公司
之財務經營風險,並衡量目前資本市場狀況及籌集資金之時效性等因素,故依證交法
之規定辦理私募,確有其必要性。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衡量目前資本市場狀況及籌集資金之時效性等因素,私募方式具有籌資迅速簡便的
時效性及有限制轉讓之規定,較可確保策略聯盟之長期合作關係,且本公司目前
確有挹注資金之需求,惟如透過公開發行有價證券之方式籌資,恐不易於短期間內
順利取得所需資金,為避免影響公司正常運作,故擬依證交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
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惟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發行之之普通股於交付日三年內原則上不得自由
轉讓,本公司於交付日滿三年後,擬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本私募發行之普通股
公開發行及掛牌上市(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之發行條件、計劃項目、資金運用
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客觀
環境變更而有所修正時,於股東會決議之範圍內擬請授權董事會依規定辦理。